安置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3-09-01 02:06:17
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置房买卖合同1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置用地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自愿购买商住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室(楼层从__________米通道算起为第一单元),车库不计算楼层。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购上述商住楼面积约______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含水电开户费,其中包括该房屋现在所用装饰费用,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后产生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付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合同期内房屋价格一次性定价,不相应 ……此处隐藏27350个字……

安置房买卖合同15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房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践中是明确的区分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的,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即使物权没有发生变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只要没有效力瑕疵还是会被认定属于有效的合同。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其他内容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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